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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两家公司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并当庭履行,不仅维护了买卖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避免了矛盾的升级,为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司法保障。
2023年2月,被告甲公司作为需方,原告乙公司作为供方签订建材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向被告供货。后经双方结算,货款总金额为14万余元。被告支付了3万余元后,剩余11万余元一直未付。原告多次讨要,均未果,故向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受理该案后,宛城区法院承办法官刘亚南充分听取了双方企业代表的意见。了解到原、被告已合作多年,一直保持较好的合作关系,被告因近期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货款未支付到位,并非恶意拖欠货款。本着平等保护双方利益的原则,承办法官一方面向原告说明被告企业目前面临的实际困难,另一方面向被告强调诚信对企业发展的重要性和违约面临的法律后果,同时从两家企业的长远发展入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寻求利益平衡点。经过多次协商,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放弃向被告主张违约金,被告当庭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11万余元。至此,双方企业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近年来,宛城区法院始终立足定纷止争的职能,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优先原则,积极担当作为,聚焦重点任务、重点指标,统筹立审执各环节精准发力、持续发力,努力化解涉企纠纷,在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中展现司法担当,为企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供稿:高雁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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