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权是什么意思?
商业秘密权是公民、企业、单位、组织享有的知识产权。
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包括所有技术信息、经营信息,以及其他与商业竞争有关的信息。
商业秘密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商业秘密保护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一直保密知道商业秘密失去秘密性。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是什么?
1、具有经济价值;
2、具有相对秘密性;
3、有关信息的控制人采取了一定的合理保密措施。
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1、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他人违反权利人的要求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对他人的上述行为,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但是仍然接受他人的侵权行为结果,获取、披露、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如果产生上面情况,商业秘密的权利人,也就是有关信息的控制人:
1、可以向法院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诉讼;
2、要求工商管理机关进行查处;
3、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或者要求公安机关介入,再由检察院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
保护商业秘密的法律依据,是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对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行政执法进行了进一步说明。
对于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有的地方如深圳、珠海市,规定由科委行政执法,颁布了相关法规,在保护商业秘密中可以作为依据或参考。
商业秘密纠纷,多产生于人才流动,因而国家科技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的有关政策文件,是解决商业秘密纠纷的参考。
技术合同纠纷,是商业秘密纠纷当中的重要种类,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作出的《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纪要》,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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