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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抖音平台的走红,越来越多的商家将抖音推广作为自家店铺吸引顾客的主要手段,并在抖音上开设网络店铺,市面上随之也衍生出了一些抖音店铺代运营推广的服务企业,因此涉及抖音运营服务合同的纠纷也日渐增多。近日,西峡法院就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抖音店铺运营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
案件详情
原告马某经营了一家网店,为了推广店铺,马某与被告某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签订《抖音小店运营合作合同》,约定自2023年4月起,由被告公司代为管理马某店铺,为其提供店铺的宣传、运营、推广等系列操作,确保马某店铺在3个月内回本并达到持续盈利状态,并保证若店铺未到达盈利状态,被告公司全额退还原告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后,马某向被告公司支付了12900元服务费用。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马某的店铺不仅没有回本,而且后续又投入不少费用。眼看损失越来越多,马某便要求与被告公司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公司退还服务费用,被告公司一直推脱敷衍,马某遂起诉至西峡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抖音小店运营合作合同》,并要求被告网络公司返还代运营服务费12900元。
调解过程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涉标的较小,为了快速解决双方纠纷,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之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告认为公司一直按照合同约定在履行并无违约、过错行为,为履行合同公司也付出了人力、物力,因此被告只同意退还部分服务费。而原告则认为被告不能让自己店铺盈利,合同目的不能达成已经构成违约,且合同中注明了如不能盈利要退还全部服务费用,因此原告坚持要求与被告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服务费。承办法官在充分听取了双方意见后,先是对被告释法明理,向其说明既然合同中约定了相关条款,就应当按照诚信原则履行合同约定。同时又引导原告换位思考,毕竟被告依照合同履行和投入了人力、物力,希望可以作出让步,尽快解决纠纷。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公司在一周内返还原告11000元服务费用,并解除双方签订的《抖音小店运营合作合同》。至此双方纠纷得以化解,案件圆满结案。(供稿:西峡法院 王晶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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