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6月8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3年第4号食品抽检信息。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为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等共计563批次产品,检出不合格食品12批次。其中,大连金皓阳食品有限公司、大连盐化集团海湾水产制品有限公司因食品质量不合格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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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批次食品铝的残留量超标
该抽检信息显示,标称大连金皓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唇间佳品及图形商标”土豆粉(生产日期/批号:2023-03-03)、标称大连盐化集团海湾水产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老陈醋海蜇头(生食动物性水产品)(生产日期/批号:2022/10/20)均被检出铝的残留量超标。
据介绍,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淀粉及淀粉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干样品,以Al计)为200mg/kg;水产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以即食海蜇中Al 计)为500mg/kg。
据了解,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
对本次食品抽检不合格一事,中国质量新闻网尝试致电生产厂家。截至发稿时,大连金皓阳食品有限公司电话未能接通。大连盐化集团海湾水产制品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在回应此事时称,海蜇头铝的残留量超标不是添加的,产品是海里的,本身铝就超标。该批次产品生产的很少,没有消费者提出不良反馈,对不合格产品已全部下架、召回。目前,该款产品已停产。
涉事企业此前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
公开信息显示,大连金皓阳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大连盐化集团海湾水产制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大连复州湾盐场海湾水产制品厂)成立于2009年,两家企业均以从事农副食品加工业为主。
中国质量新闻网梳理发现,上述两家企业因食品安全问题此前还被处罚。
据信用中国,2023年1月20日,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大连金皓阳食品有限公司罚款2万元,原因涉及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湿粉,违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
信用中国还显示,大连盐化集团海湾水产制品有限公司2022年10月20日生产的老陈醋海蜇头,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2760 -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上述行为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2023年4月26日,大连金普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240元;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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