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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聚焦:上班路上被撞后开颅治疗 未签合同工伤能认定吗?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发布时间:2023-02-02 08:31:48


【资料图】

2022年7月19日上午8时20分许,在达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上班的董先生上班路上被一辆轿车撞倒,之后被送往咸阳市中心医院急救。

董先生是陕西省扶风县人,今年53岁。他的诊断证明上写着,致伤情况为车祸后意识不清约2小时,诊断为闭合性颅脑损伤、创伤性硬脑膜下血肿、多发性大脑挫裂伤、颅骨骨折、肋骨骨折等。“事故刚发生后就做了开颅手术,之后还做了一次手术,前后治疗一共花费了15万元。”董先生的儿子小董说。

西咸新区交巡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上写着,事故发生的地点在沣泾大道陕西立元电气有限公司附近,小董说,肇事司机很配合,但是公司负责人拒绝为父亲认定工伤,并且,董先生入职该公司不到一月,未和公司签署合同,公司也没有发放工服、工资等,唯一有的就是上班打卡记录,但是公司不愿出示,他们想走劳动仲裁但是证据不足。

2022年9月2日,小董联系到父亲的同事,在和同事的聊天记录里,对方称,问过会计后,董先生一共上了21天班,加班72小时。“后来有个公司领导联系我,要把我父亲的工钱发给我,但是他用的是微信转账,不是正常发工资。”小董说,2022年10月8日,他收到来自许某的微信转账共4423元。

2月1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到该公司负责人许先生,对方称,他经营的公司就是个小作坊,他也不知道这事儿该找谁,该怎么办,关于到底认不认定工伤,他没有回答。但是,许先生承认董先生是他们公司的员工,“董先生是日结工资,不知道哪天来哪天不来,事故的前几天他还请了假,请假都是口头的,没有证明。”

>>律师说法

陕西德尊律师事务所主任陈灏律师认为,董先生享有以下两个权利,一是可以依据《民法典》中关于侵权的相关规定,以交通事故侵权向肇事方索赔。二是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具体是《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项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董先生所在单位可以主动为董先生进行工伤认定并赔偿。所在单位不申请的,董先生也有权自己申请工伤认定。董先生没有劳动合同,可以通过工资条、工服、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证言等来证明劳动关系,申请工伤认定时提供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和交通事故的证据就可以了。目前公司负责人许先生认可董先生是他们公司员工,董先生申请工伤认定应该问题不大。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审查后如果认为劳动关系证据欠缺,会告知董先生先去申请劳动仲裁认定劳动关系,然后再申请工伤认定。华商报记者 李新怡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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