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胡某谎称自己是江苏省政府官员、江苏省文化广电传媒集团董事长,并在“脉脉”等社交软件上认证这些身份。顶着虚假的身份,胡某以筹建剧组等为由索要钱财,收受他人赠送的茶叶、香烟和玉器等;还有人购买星巴克咖啡100杯、和天下香烟5条,在浙江横店影视城给胡某用于剧组探班。
2月8日,12309中国检察网发布的一份起诉书披露了这起招摇撞骗案。
起诉书显示,胡某1984年生,中专文化,住浙江东阳,户籍地在江苏扬州。他曾因犯诈骗罪,于2013年2月18日被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此后又因涉嫌招摇撞骗罪,于2021年6月10日被扬州市公安局广陵分局刑事拘留。
扬州市广陵区检察院查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胡某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冒充江苏省人民政府行政处处长,江苏省文化广电传媒集团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董事长,并在“脉脉”等社交软件认证上述虚假身份。
2021年2月,胡某利用上述身份,在与何某某交往过程中谎称可以为其撰写的剧本《游轮行动》投资。2021年5月,胡某以组建《游轮行动》筹备组为由,向何某某索要人民币10500元。2021年6月,何某某赠送胡某普洱茶1盒。
同年3月,文某某为拓展公司业务主动结识胡某。后文某某于2021年4月8日购买星巴克咖啡100杯、和天下香烟5条,在浙江横店影视城给胡某用于剧组探班。当月下旬,文某某邀请胡某前往河南郑州参观其公司、游玩当地景点,并赠送胡某信阳毛尖茶叶2盒、黄金叶香烟2条。
同年4月,胡某利用上述身份,在与杜某某交往过程中谎称可以为其公司筹备的电影《班超传》投资。2021年5月26日,胡某以剧组人员赴新疆考察、设立剧组办公室为由,向杜某某索要人民币2万元。杜某某为获取投资,又先后赠送胡某玉器5件。经国家玉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鉴定,上述玉器中4件为和田玉、1件为石英岩玉,经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有限公司评估,上述5件玉器价值人民币15600元。
广陵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胡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招摇撞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王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