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为进一步引导广告发布主体加强节日广告审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确保广告宣传正确舆论导向,1月17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告审查预警。
我省严禁通过电梯间、网络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介,利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进行商业广告营销宣传。严禁发布教育“双减”政策规定的所有校外培训广告。严禁发布利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标志对商品或服务进行营销宣传的违法广告。严禁发布违反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管理,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鼓动超出正常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囤积居奇日用消费品,煽动价格波动的违法广告等。
春节期间我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广告监测监管,严肃查处各类虚假广告违法行为。各广告发布者要强化自律意识,各广大消费者要注意加强甄别防范,发现违法广告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消费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