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季度,我们申报享受前三季度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607.83万元。研发费加计扣除新政的实施,提高了制造业企业的享受比例,减少了公司的缴税负担,将更多流动资金投入到研发中,为企业在行业竞争中增添动力。”近日,银川隆基硅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努尔波拉特·加依别克说。
2021年1月1日起,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10月,企业在预缴申报第三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可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021年三季度申报期内,宁夏共有915户企业提前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加计扣除金额27.07亿元,减免企业所得税6.77亿元。其中,科技型企业成为政策受惠主体,共有574户科技型企业申报享受优惠,加计扣除金额17.90亿元,占总加计扣除金额的66.12%。
为确保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宁夏税务部门强化责任担当,精准辅导宣传,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将290户高新技术企业、1219户“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1245户上年度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名单下发至各主管税务机关并建立工作台账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政策宣传全面覆盖。先后录制3期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教学视频,通过“获得”平台精准推送至每一户研发企业,确保企业工作人员学懂、弄通、会填。对确有研发、但不能准确归集费用的企业,由税收业务骨干上门开展“一对一”“滴灌”式精细辅导,手把手辅导企业设置辅助账,指导企业准确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帮助企业提振经营信心。
同时,充分发挥数据赋能作用,全面掌握纳税人政策享受情况,有效防范风险。在预缴申报中,通过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风险提示系统,实时推送研发费加计扣除风险疑点数据。针对应享未享、错误填报、未足额享受、负面清单、超额享受等5类风险,推送153户企业开展核验,确保纳税人准确享受优惠政策。统筹增值税发票数据与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比对,重点核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受票方)有无接受异常扣除凭证、大额办公费用发票行为、大额劳务费发票开具情况,在研发费用归集源头确保应归尽归、应享尽享。
与自治区科技厅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建立信息交换机制,定期交换研发企业名单户数及科技立项进度,确保户数清、底子明;联合科技厅多次深入宁夏煤业集团、共享集团等企业,调研政策享受中存在困难,精准把脉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阻点”,有的放矢开展服务指导;配合科技厅及时做好企业申请研发后补助数据审核。2021年,审核1196户次企业后补助申报数据,1085户企业领取科技后补助5.82亿元,111户企业同时领取新增研发费用奖励3900万元,进一步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