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党委、政府印发《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这是自治区对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工作作出的系统谋划和全面部署,对统一全区认识、汇聚全区力量、实现“双碳”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主要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14个部分组成,提出了41条政策措施,分别提出到2025年、2030年、2060年的阶段性目标。
《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奠定碳达峰碳中和坚实基础。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16%,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到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量顺利实现达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大幅下降,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到2060年,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一场广泛、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和挑战。《实施意见》着重处理好整体和局部的关系、减排和安全的关系、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提出在调整产业结构中全面“减碳”,在能源结构优化中持续“降碳”,在重点领域绿色发展中加快“消碳”,在创新绿色技术中助推“低碳”,在提升生态系统中有效“固碳”,在完善政策体系中实现“控碳”。
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鼓励各市县(区)、各行业主动作为,有条件的地区、行业率先达峰。明确要求加强各级各类规划的衔接协调,及时修订不符合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的内容,确保各地区各领域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主要目标、发展方向、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协调一致。扎实做好“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三篇文章,闯出一条“三绿”发展新路子。
在出台《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加快制定全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构建碳汇、财政、税收、金融、科技、国民教育、氢能产业、全社会节能、能源保障供应等领域的支撑政策,形成协同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1+N+X”政策体系。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开展全区碳产业发展研究,推动CCUS、新型储能、氢能等一批示范项目加快建设。推进产业转型、能源消费、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科技支撑、碳汇经济等重点领域减碳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取得明显成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