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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内容是什么?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超过12分怎么办?

来源:法务网 发布时间:2023-05-15 15:06:16

驾驶证扣分在记分周期届满时清零。记分在12分以内已缴纳罚款的,每一个记分周期结束时清零一次,没有缴纳罚款的累积计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不能清零。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2次以上达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参加学习、接受考试外,还应当接受驾驶技能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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