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10月14日宣布,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其中,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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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券保证金比例提高自10月30日起施行,其他条款自10月16日起施行。证监会表示,将持续强化融券业务监管,及时总结评估融券机制运行效果,并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节,更好发挥融券机制积极作用。
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
证监会表示,为进一步加强融券业务逆周期调节,经充分论证评估,根据当前市场情况,对融券及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的制度进行针对性调整优化,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阶段性收紧融券和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同日,沪深北交易所发布相关业务通知称,发挥融券制度的逆周期调节功能,在保持制度相对稳定的前提下,经慎重评估,拟作进一步优化融券交易等相关安排。
具体来看,在融券端,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50%上调至80%,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上调至100%,发挥制度的逆周期调节作用。为避免对存量合约产生影响,存量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同时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穿透核查机制和准入机制,加强融券交易行为管理。
在出借端,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为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适度限制其他战略投资者在上市初期的出借方式和比例,要求上市前5个交易日仅能通过非约定申报方式出借,每日出借不能超过配售股份的20%,合计不能超过50%。
市场人士分析,融券制度本身具备逆周期调节功能,立足市场情况、继前期融资保证金比例下调后,此次对融券等制度进行阶段性调整优化,适度提高融券保证金比例,适度限制战投配售股票出借,有望达到最优政策效果。此外,对私募基金设置差异化保证金比例要求,压实证券公司对融券客户及交易行为的管控责任,将进一步引导券源的合理分配、改善融券投资者结构。
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
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证监会将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监管,扎紧扎牢制度篱笆,进一步加强监管执法,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严从重处罚。
如,明确禁止定增等限售股投资者、大宗交易受让有减持限制股份投资者及其关联方,配合融券展开的套利行为。再如,重申战略投资者在承诺的持有期内,不得通过与融券投资者及其他主体合谋,锁定配售股票收益,实施利益输送或者谋取其他不当利益,严禁券商参与违规或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
交易所相关通知对证券公司融券管理提出多项要求,包括建立健全融券券源分配机制、加强投资者核查和融券行为管理、建立准入机制并落实高管管理责任等。其中提出,证券公司应当按照穿透原则核查投资者情况,并对投资者融券行为加强管理;对投资者相关交易行为进行前端核查,严禁参与违规或为违规提供便利,发现投资者交易行为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得为其办理融券或者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
“上述要求有利于压实证券公司对融券业务异常客户及交易的核查管控责任,督促其切实加强客户管理和业务管控,提升执业质量。通过进一步明确及加强证券公司对融券业务的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严格防范违规行为,推动融券业务更趋合规有序开展、融券机制风险管理等功能更好发挥。”一位资深市场人士说。
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
市场人士认为,战略投资者出借配售股份是为了获得出借收益,到期将收回全部股票,继续作为配售股份管理,承担价格涨跌风险。
此前,金帝股份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IPO战略配售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在上市首日出借其获配证券,引发市场关注。9月19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针对市场反映的上市公司高管与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后阶段性出借股票的规则,证监会将充分听取各方意见,进一步论证评估。
在市场人士看来,高管及核心员工配售股票出借虽不直接涉及减持,但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可以对战略投资者配售股份出借予以调整。此次取消上市公司高管及核心员工通过参与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出借,将有助于促进上市公司高管专注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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