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记者 张增艳)日前,南华仪器公告称,因业绩预告与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公司及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董秘伍颂颖等相关责任人被广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经广东证监局调查发现,1月31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50万-350万元;4月12日,南华仪器披露《2022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及致歉公告》,对2022年业绩预告进行修正,修正后实现净利润亏损3000万-3500万元;4月15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经审计净利润为-3313.38万元。
由于南华仪器业绩预告与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差异较大,导致信息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3条等相关规定。同时,南华仪器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董事会秘书伍颂颖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52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南华仪器及公司董事长杨耀光、总经理梁伟明、财务总监周柳珠、董事会秘书伍颂颖等出具警示函,并要求其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南华仪器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决定书30日内报送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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