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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怎么办?

来源:巴中在线 发布时间:2023-05-18 08:32:37

一、

合同保全撤销权是法定的吗

合同保全撤销权是法定的。

撤销权又被称为废罢诉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所为的危害其债权实现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的权利。《民法典》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制度与代位权制度同属于债的保全制度,目的是维系债务人的履行能力,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任意地处分其财产,就会降低其履行能力,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失去保障。

二、

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法院在哪里

撤销权之诉的管辖法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三、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哪些

撤销权之诉案由有:撤销权纠纷案件根据其具体内容不同又可以区分为三种,即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行为纠纷;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1.撤销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纠纷。

2.撤销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纠纷。

买房屋、汽车、电器等物品的价款,或者虚构某种理由将款划拔到他人的账户,或者是将自己已经付款的房屋、汽车等的产权证办成其他人的名字。

3.撤销债务人低价转让财产纠纷。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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