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保定市与北京、天津等地联合申报的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被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五部委联合批准为首批示范城市群。4年示范期间,相关部委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入围示范的城市群按照其目标完成情况给予奖励。
据了解,氢燃料电池汽车具有零污染、可再生、加氢快、续航足等优点,推广应用氢燃料电池汽车,对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动交通领域降碳工作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京津冀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由北京大兴、海淀、经开区、延庆、顺义、房山、昌平,天津滨海新区以及我省唐山市、保定市和山东省滨州市、淄博市12个城市(区)组成。
今年以来,唐山市发布了《唐山市氢能产业发展规划(2021-2025)》,明确了产业链发展、示范应用、载体平台建设、节能减排四方面的发展目标;规划了“一轴、一港、三大平台、多点支撑”的总体布局,谋划“十四五”期间在全市规划30座加氢站,推广3000辆氢燃料电池汽车。届时,该市将成为京津冀区域仅次于北京市的第二大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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