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科技厅启动第三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工作,遴选范围在原有基础上拓展到高校、科研院所青年人才。
本批福建省“创业之星”“创新之星”人才遴选数量20名左右,不限国籍。申报省“创业之星”的须是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创业投资30%以上,所创办企业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已有产品投放市场且有较强竞争力和较大市场份额等,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特别是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人才。
申报福建省“创新之星”的须年龄50周岁以下,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业绩突出,在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等,聚焦数字经济、海洋经济和绿色经济,重点支持前沿科学研究、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以及“双碳”相关领域的紧缺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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