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一步优化升级,开通线上“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线申请”功能。自8月起,我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被标记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申请信用修复,只需登录“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通过实名认证后即可在线提交经营异常名录移出申请。
同时,市场监管部门还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优化失信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程序,进一步简化市场主体申请材料。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申请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免于提交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材料。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通过公示信用信息获取核实的材料,一般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本市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可按照以下流程在线提交信用修复申请:
1.用电脑浏览器打开“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首页点击“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在线申请”;
2.经过身份认证实名登录;
3.在线填写信用修复申请信息,提交《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和《信用修复承诺书》。
此次经营异常名录修复在线申请功能的推出将有效提升信用修复效率,助力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失信行为,重塑自身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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