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符合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就业条件的境外人员均可申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境外人员在境外的从业经历,可视同国内从业经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放宽境外人员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的限制,对符合条件的境外专业资格认定,实行单向认可清单制度”。我省允许境外人员参加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是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具体举措之一。
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境外人员,办理登记手续后,可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相应的执业活动。(记者周晓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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