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3、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5、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6、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7、离休、退休的。
8、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出境定居的。
10、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11、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海公积金可以在外地买房吗?
可以
上海支持全国公积金异地贷款,也就是说,在除上海外的其他任意城市购房,都可以使用上海公积金,但是当地公积金管理需要接收外地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因此,若您在上海缴纳住房公积金,想在外地购房,并想在当地贷款,需要咨询当地的公积金管理。
如当地需要提供您在上海缴存公积金的证明,上海公积金可以为您开具《缴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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