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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记者 赵亚楠 制作 李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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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网红罗大美被害案”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判处被告人余金生死刑,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沙玉姣死缓,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杨恒有期徒刑十三年。
法院宣判后,被害人“罗大美”妹妹表示,将向检察院提起抗诉。判决书写明:2023年7月7日,余金生在与尚某锋(网名“罗大美”)独处期间将其杀害,将尸体掩埋于红薯窖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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