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北京商报讯(记者孟凡霞周义力)10月1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发布《关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同意该行收购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并设立中国农业银行永康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胡库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永康后城街支行,承接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清产核资后的资产、负债、业务和员工。
批复明确,农业银行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收购事宜,并督促浙江永康农银村镇银行按规定办理法人机构解散等相关事宜。农业银行应在上述支行筹建工作结束后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华监管分局申请核准开业。
上一篇: 告别“抗罐时代”!武汉美食一条街里,“老字号”迎来天然气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