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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是家庭的核心,和谐的婚姻关系是幸福美满的家庭的基石。泌阳法院泌水法庭作为家事案件专业审判法庭,在处理离婚案件时,始终将化解夫妻矛盾、挽救濒临破碎家庭作为主要目标,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不遗余力。
案例一:马某和李某于2003年登记结婚,婚后马某以夫妻感情不和,经常吵闹生气为由,向泌阳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庭审中马某虽离婚态度强硬,但一直低头掩面哭泣,对婚姻和孩子多有不舍,见此场景,承办法官迅速找到调解切入点,对李某进行批评教育,又从家庭责任和孩子健康成长等方面对双方进行规劝。最终让李某当场写下保证书,祈求马某给他半年至一年观察期,承诺以后承担起家庭责任,努力经营好夫妻关系。面对李某诚恳的态度,马某也决定再给李某一次机会,把两个人的日子过好,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双方重归于好。
案例二:禹某和李某结婚十年有余,但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酗酒行为,对妻子漠不关心,禹某遂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法官在开庭审理过程中发现禹某情绪激动,于是通过安慰劝解、释法明理相结合的方式综合开展调解工作,在此过程中,对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和释法说理,告知其不当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最终,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后悔落泪,并诚恳祈求禹某的原谅。最终,禹某有所触动,愿意再给李某一次机会,李某也保证改掉酗酒的恶习,成功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在处理案件时,“我们不单单是把案件调解成功作为工作导向,更重要的是促进每一个面临危机的家庭破镜重圆,保障孩子们的身心健康成长。”泌水法庭始终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
今年以来,泌水法庭已调解家事纠纷227件,调撤率达61.27%,调解工作成效明显。下一步,泌阳法院将持续深入探索“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机制,贯彻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小法庭”发挥“大作用”,为婚姻家庭幸福保驾护航,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安坤 周甜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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