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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召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受理一起未成年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耐心调解下,成功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2023年3月22日上午,在南召县某小学内,年仅11岁的在校学生李某,遭同班同学黄某、赵某殴打,导致李某头部、腹部多处受伤,经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等若干。后就赔偿事项双方协商未果,李某母亲无奈诉至法院。
因案件涉及未成年人,南召法院受理这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认真研判案情,组织原被告家长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因考虑到涉未成年案件的特殊性,法官特邀请当地村干部参与调解,结合本案实际情况,以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和成长教育为出发点,从法理、人情等多角度耐心地做案件当事人双方家长的思想工作,引导家长切实承担起监护教育责任,站在孩子成长角度理性处理问题,换位思考。经过法官和村干部耐心细致的调解,原、被告方就赔偿各项费用达成调解协议,最终二被告家长各按50%的比例赔偿李某共计5000元。
该案,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校期间受到人身伤害的典型案件。校园霸凌、校外意外伤害的发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的身心健康和校园和谐。为确保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家庭重视引导教育和校园增强监管保护同样重要,家、校要共同携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下步工作中,南召法院将继续秉持“人文关怀、柔性处理”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以教育引导、温情感化、宣传预防等方式,妥善化解涉未成年人矛盾纠纷,在全社会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供稿:南召法院 张振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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