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清算时剩余财产是什么意思?
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清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
公司破产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一)股东会破产决议;(律师制作、股东签字)
(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四)公司职工情况(包括姓名、姓别、年龄、工作年限、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缴纳等)和安置预案;
(五)公司亏损情况的书面说明(律师制作、盖公司章),并附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制作);
(六)公司至破产申请日的资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和企业投资情况等;
(七)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
(八)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和催讨偿还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九)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十)企业涉及的担保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十一)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律师制作、盖公司章)
上一篇: 中央电视台直播阅兵_当前通讯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