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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永州讯(蓝山特约记者 李季 向磊 杨涛) 6月16日,湖南省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活动在蓝山县湘江源国家森林公园顺利举行。省法院审委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民三(环资)庭庭长刘东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龚文启出席活动,县委书记龙向洋致欢迎辞,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杨华昭主持活动。
活动上,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了《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长沙市开福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五地法院共同签订《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现场还为株洲市石峰区、湘潭市岳塘区、衡阳市珠晖区、永州市蓝山县四地法院湘江环境资源法庭巡回审判点进行授牌,为永州市人民中级法院、蓝山县人民法院湘江源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基地揭牌。
刘东河指出,此次活动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有益探索。接下来,长沙、株洲、湘潭、衡阳、永州法院要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政治担当,推进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再上新台阶;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筑牢司法保护屏障;要注重协作配合,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加强法院间的协调联动;要建立跨区域生态修复协同机制,强化恢复性司法实践,筑牢湘江流域生态安全屏障;要继续加强环境司法宣传,引导社会公众提升环保意识,推动形成人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龙向洋在致辞中表示,我县将以这次启动仪式为契机,提高“全域是源头”的政治站位,增强“全民抓保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全程强监管”的政治担当,扛牢“全面促落实”的政治责任,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着力打通“两山”双向转换通道,让“金山银山,首选蓝山;绿水青山,最美蓝山;万水千山,还是蓝山”的美好蓝图早日变为现实图景。
启动仪式结束后,全体参会人员还前往湘江源调研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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