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公布了攀枝花市公交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余哲斌案的有关情况,这名国企“一把手”曾对外放话称自己喝酒只喝飞天茅台、五粮液、国窖1573等名酒,抽烟只抽软中华、大重九等名烟。
1963年8月出生的余哲斌起初从事汽车修理工作,后来因为吃苦肯干成为了年轻队伍的技术骨干,之后又走上了管理岗位。但这段故事,很快就被他奢侈享乐、贪污腐化的堕落行径取而代之。
调查发现,在余哲斌家里地窖中精心存放着400余瓶名酒,这些酒皆是其下属及管理服务对象所送。不仅如此,面对下属送上的红包礼金,他都大小通吃,毫无顾忌。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向余哲斌行贿的群体,除了工程老板,更多的是客车厂家的销售人员,销售主管张某、业务经理郝某就是其中之一,围绕公交车辆购销业务,他们与余哲斌之间展开了一段长达三年的权钱交易。
据攀枝花市东区监委委员、东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信访室主任饶术介绍,张某和郝某在向攀枝花公交公司销售公交车的过程中,给余哲斌按照每台车2万元的回扣送礼,于是余哲斌在2017年至2019年,分三次收受张某、郝某所送的现金人民币共计84万元。
审理查明,余哲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公交车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钱财共计210.5万元,其中近170万元来自客车厂家的销售人员。
调查人员还发现,余哲斌收受好处费,近180万元都发生在2017年至2022年间。
纪监部门指出,为了退休后的生活,余哲斌将心思全部花在了如何挣钱上,一心想着“能挣多少就挣多少”。面对公司财务压力、经营困境,他不是主动作为想办法找出路,而是直接选择“躺平”,等着财政补贴输血兜底。在这种错误思想的引领下,余哲斌自然就将本职工作抛之脑后,多次因工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
其中在2017年,攀枝花市公交公司与某磁卡公司合作公交IC卡系统升级换代事宜。余哲斌未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付款要求,个人独断专行决定一次性向某磁卡公司提前支付合同全款25万元。后由于IC卡系统建设安排有调整,攀枝花市公交公司终止了此次合作,一次性全额支付的资金却无法收回。
另外,在公交公司与该磁卡公司,合作采购票盒业务的过程中,余哲斌把关不严,让公交公司多支付了9万元的票盒采购款。
2022年8月,余哲斌被审查调查后,在纪检监察机关的督促下,市公交公司做出整改,将多支付的两笔共计34万元的款项全部追回。2022年9月13日,余哲斌被开除党籍、解除劳动合同。2023年1月,余哲斌因犯受贿罪被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编辑:王蜀周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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