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人间惨剧:孩子被碾亡10天后 年轻妈妈坠楼
在幼小的孩子不幸被撞身亡10天后,年轻的妈妈也走了,酿成人间惨剧。此时此刻,我们不禁想问,此前网络上对妈妈发表各种恶意揣测言论的网友是否心安,网暴者该如何担责?在妈妈维权的过程中,我们的社会是否只呈现了冷漠一面?更可怕的是,现在开始对爸爸网暴了……
【资料图】
5月23日,武汉市某小学一名一年级小学生被老师驾车撞伤,后送医抢救无效不幸离世。6月2日,该名小学生的母亲从自家小区24层坠楼身亡。
母子双亡,令人无比痛心。此前,键盘侠发出“丧子之痛”不够彻底、不够符合一般标准的质疑,诸如“化着精致妆容,像是特意打扮一番后才赶了过来”“这位妈妈是想成为网红吗”“不就是想多要点赔偿吗”等等言论,还有人肆意评头论足“孩子妈妈穿了肉丝”、“我喜欢这个妈妈”、“说真的,是蛮漂亮的”、“身材更好”、“老夫也是这么认为”“身材高挑还穿高跟鞋,美滋滋”等令人恶心的话语,明明是人间惨剧,却极尽调侃甚至侮辱,人性之恶令人乍舌。
一个已经失去了孩子的母亲,在忍受丧子之痛的同时,还要忍受来自陌生人的恶语相向。在这短短几天内,这位年轻的母亲恐怕承受了有生以来感受到的来自世界最大的恶意。
无比痛心:社会舆论对年轻漂亮女性的恶意一如既往
妈妈坠楼轻生后,大家几乎都相信,这位可怜的母亲最后被网暴者推上了悬崖。事实上,我们并不能武断地认为,网络暴力是驱动这位母亲结束自己生命的决定性因素,导致她做出决绝选择的根源,大概率依然是失去孩子的悲伤。但当悲上加悲,又使得公众不得不以更愤懑的心态,转过头去讨伐和谴责网暴者,甚至像一些网友呼吁的那样,“必须让他们付出法律代价”。
在网上对受害者或公众人物苛责,进行道德审判或恶意揣测,一点都不陌生。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社会舆论对年轻、漂亮的女性的恶意,仍然一如既往地,来得轻而易举、雷同而熟练。
律师观点:虚拟空间也必须依法追责
孩子父亲可起诉网暴者
网上就是法外之地吗?“我也关注了此事,令人很难过。据孩子爸爸说,网上舆论确实给妻子带来不小压力,她曾向家人讲过网上的负面言论。目前,多个发布恶意言论的账号已被禁言,其中有的账号被永久禁言。”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韩朝泽律师表示,我国网络发达网民数量庞大,网络世界的确就是一个鱼龙混杂、险象迭生的江湖,对于在网上各种看热闹说“风凉话”,法不责众,法律制裁起来比较困难,更多是道德层面的谴责。
“网络空间虽是虚拟空间,但仍受我国法律约束,在网络上从事违法犯罪,将会被依法追责。”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表示。针对武汉这一悲剧,部分网友的言论有侮辱之意,孩子爸爸可以起诉,警方也可以针对典型直接进行处罚。
网暴者,如通过实施网络诋毁、污蔑、无中生有、贬损他人人格、歪曲事实等行为,轻则,侵犯他人名誉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权受法律保护,受害人可以要求网暴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网暴者拒不履行,受害者可以以网暴者侵犯名誉权为由提起诉讼。
赵良善指出,公开在网络上发表侮辱、诽谤言论,情节严重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网暴者将面临罚款、拘留等治安处罚。若网暴者不顾受害者心情,在网络肆意言论,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的,或涉嫌侮辱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他提醒,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公众在网络上发表言语要审慎,切勿随心所欲,以防触碰法律红线、对他人造成伤害。
专家呼吁:应尽快建立专业社工体系 及早关心受害人
“很难过,很可惜,这件悲剧在警示我们,当前对于网暴的治理严重跟不上,必须重拳治理网络乱象,从严从重。”陕西省社工协会副会长、社工专业研究生导师谢雨锋认为,导致这位年轻妈妈最终走上绝路,是多重压力导致的结果,包括失去孩子的过度痛苦、熟悉环境的不断刺激、网络喷子的网暴、教育部门的推诿拖延等。悲剧另一方面提醒我们,应该建立比较专业完善的社工体系,如果社区有专业的社工,意外发生后及时介入,尽早干预受害者的心理问题,引导其逐步接受现实走出痛苦。“意外发生后妈妈一直在学校或家里,都是孩子的日常活动场地,处于这种情境中,不断遭受心理刺激。”他说,从专业角度来讲,应该让受害人尽快离开伤心地,由亲人24小时陪伴,逐渐走出阴影。目前,更要关注孩子爸爸的状况。
华商报记者 李琳
上一篇: 淄博烧烤火了各地纷纷来调研取经 兄弟城市能向当地学什么? 每日速讯
下一篇: 最后一页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