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发布近日在中国检察网的起诉书,当地检察院已就一名为强奸女性故意驾车冲撞电动车,导致两人死亡的男子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1995年出生的广西桂平人莫某某于2019年10月13日独自驾驶私家车从广东回到广西,在广西桂平市金田镇、垌心乡和平南县的大鹏镇等地驾车游荡,寻找单行女子强奸。
当晚11时许,莫某某在平南县一处路口发现余某某、陆某夫妇骑电动车经过,便欲强奸陆某,遂开车加速追去,用车将余某某、陆某夫妇的电动车撞倒,致使余某某、陆某夫妇摔跌倒地。
此后,莫某某将受伤的陆某抱上其车后排,将陆某带离现场,后在途中发现陆某没有了呼吸。
莫某某停车对陆某进行奸淫,之后将陆某丢弃在路边开车逃离现场。
起诉书显示,莫某某为毁灭罪证,将所驾车辆烧毁。陆某的丈夫余某某则因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检察院认为,莫某某为达到强奸妇女的目的,采取撞车的手段,致两人死亡,在明知妇女死亡的情况下奸淫妇女,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侮辱尸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起诉书显示,检察院已就此案提起公诉。
来源:中国检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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