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4日我办接到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我市1人陈某妮为西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闫某与姜某某的密切接触者(B类)。目前陈某妮已在我市集中隔离。经调查,陈某妮曾于10月21日早上10:00自驾车到我市恒生国际购物超市购买牛奶、卫生纸、料酒等物品,11:30左右自驾车回家,中途无停留,之后无外出。
为了确保您和家人及其他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神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对与陈某妮同时间、同空间出现的人员发出如下紧急提示:
一、请与陈某妮同时间、同空间出现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地单位、社区(村组)报告,配合落实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到就近检测机构核酸检测,尽量不外出,减少聚集。对因瞒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与陈某妮轨迹有交叉的人员,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神木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三、请广大市民随时关注疫情动态,以官方发布为准,主动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勤洗手、外出保持 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主动做好测温、扫码等常态化措施。
联系电话:0912-8405110
神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1年10月26日
编辑:二三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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