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和普遍性是什么?
矛盾的普遍性简单地说可以表述为“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其含义: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事物始终在矛盾中运动。矛盾普遍存在,但不同事物的矛盾又是具体的、特殊的。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在其运动中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为三种情形:一是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二是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特点;三是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可以相互转化吗?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区分是相对的,它们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当空间范围、时间阶段发生变化的时候,都可以相互转化,这是由客观世界范围的极其广大和事物发展的无限性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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