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汽车 >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法制网 发布时间:2023-05-31 08:41:56

一、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怎么判

过失提供不合格军事设施罪的判决是: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找法网提醒您,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是指造成多人重伤、死亡的;严重影响部队完成重要作战任务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直接造成战斗、战役失利,我军损失惨重的,等等。

二、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与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区别

两罪的区别在于:

1.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对自己行为可能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应当预见而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国防安全的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生。

2.本罪只有自然人才能构成;后罪则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3.本罪在客观方面必须以其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为构成必要;而后者则没有这一限制。

三、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安全。找法网提醒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和军事设施,是指武器装备、军事设施不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具体标准由国务院和中央军委作出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不合格的武器装备、军事设施提供给武装部队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只有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才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