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条件为:
1.合同的义务已经履行;
2.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债务相互抵销或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3.债务人提存标的物;
4.合同被解除;
5.债务被免除;
6.法定的或约定的其他终止情形。
二、
合同可以约定无效吗
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或是期限。对于合同的生效方式也可以约定,但合同无效一般都是合同法规定的。
合同中可以约定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法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包括: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
合同终止需要赔偿吗
终止合同是否要赔偿,应当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判断,如果是双方已经完全履行合同的约定,那么双方已经不对彼此负有任何义务,合同终止,任何一方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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