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西安高速交警将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严查大型货车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
2月11日上午,西安交警高速大队绕城中队民警在绕城高速汉城南服务站对大型货车的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进行检查。华商报记者在现场看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辅助系统由一个类似摄像头的仪器和终端两部分构成,该系统能够自动采集对比货车动态监控平台的数据,并将数据1秒钟回传执法终端,展示疲劳驾驶、超速等违法行为详情,解决了以前大货车因为无法认定“疲劳驾驶”、对该违法行为难以查处的问题。
民警表示,疲劳驾驶后容易出现困倦瞌睡、注意力不集中、判断力下降甚至精神恍惚等生理和心理机能失调,导致动作迟误或过早、操作停顿等驾驶技能下降的现象。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更容易因驾驶单调感产生困倦瞌睡,引发交通事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不得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疲劳驾驶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2月11日上午,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一辆山东牌照的半挂车因GPS定位系统24小时不在线,没有相关数据被处以200元罚款。
民警表示,有些司机为了逃避GPS的监控会关闭车上的设备,这样交警部门根据相关法规对这种安全设施不全的车辆处以200元罚款不记分的处罚。 华商报记者张成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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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