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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枪击案33年未破 警方:侦办中 重视程度史无前例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发布时间:2021-11-09 09:05:47

曹益国和他的母亲。图/受访者提供

文/ 陈威敬

52岁的曹益国觉得自己的心力几乎被耗尽了。

有一次,他梦到一个熟人持枪站在自己的家中,他吓得直往窗户边上躲,随后被惊醒。但梦里的事情确实发生在他家人的身上了。1988年6月中旬的一个夜晚,他的父母及姐姐在家中被害。当时,年仅18岁的曹益国在部队服役,未能见到家人最后一面。

没有目击者,但被害人家属坚定认为家中的某位熟人有较强的作案动机,并且事后警方透露的一些线索,也指向了这名熟人。

但此人就是失踪了。几十年来,曹益国一直在“追凶”。他多次向警方要求,启动网上追逃,未果。期间,他还自制过悬赏告示。令他感到无力的是,由于时间久远,他甚至已经无从明确案发的确切日期。

一名当地刑警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曹家的案子已获高度重视。

深夜枪击

1988年,一起枪击案在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引起轰动。夜幕下的曹家,曹益国的父亲曹某德、母亲滕某琴和姐姐曹某玲被入室杀害。

多年后,在回忆起这起事件时,当年的知情人们仍历历在目。

“还以为早已经破案了”,已经七旬的曹家邻居魏女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事发后三四年,她就搬离了当时的居住地。直到今年9月,曹益国才再次联系上她。

魏女士说,事发前一晚,她因事外出。当她次日上午回家时,曹家已被多名警察围成一团。“老头死在厨房,老太太死在内屋的门口,姑娘死在炕底下,未满一岁的孩子趴在他妈妈身上,从头到脚都是血。”

事发后,因曹家在当地已经没人了,她应现场刑警的要求,在把孩子洗干净后送到了他奶奶那里。据她回忆,她曾在厨房里看到有子弹,而且是小型枪的子弹。

曹益国的舅舅滕先生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当天上午,他从电报中获悉妹妹家中的变故,随即从哈尔滨赶到双鸭山。“我妹夫大概眉心的位置中了一枪,妹妹身上既有枪伤也有刀伤,外甥女身上是十几处刀伤”。而据现场刑警介绍,曹家的门窗没有被翘的痕迹,凶手应该是直接从大门走进去的。除弹壳外,现场还有滕某琴被揪掉的一大团头发。

上述两位知情人介绍,现场刑警初步确定的一个嫌疑人是与曹家相近的一名熟人。事发前,双方关系恶化。该名熟人还曾打过曹某玲。

事发时,年仅18岁的曹益国在部队服役,“部队里和我说让我出差回趟东北,完了正好回家看一看,当时也挺高兴的。”

曹益国踏进家门,映入眼帘的是并排摆放在柜子上他父亲、母亲、姐姐的遗照。“几天前还接到了父母的书信和姐姐的电话,却不料已天各一方”。

案发前,曹益国也曾从母亲处获悉曹家与上述熟人起了纠纷。

事发后,该名熟人确也失联。即使在多年后,魏女士仍坚定地表示自己一眼就能认出此人,“一回想起这事,心里就咯噔咯噔的,晚上都睡不着觉”。

她说,事发后几年,曹家附近的十几户邻居都搬走了。魏女士也多年没有和曹家人联系。在她看来,这么轰动的一起枪击案,不应该不明不白。

而对曹益国而言,回到家仅仅是开始,在接下来的33年里,缉凶始终是他生命中的头等大事。

查无通缉

次年,曹益国即退伍回到了双鸭山。此后,他和舅舅滕先生开始寻找嫌疑人。

曹益国说,事发后,他们几乎每年都到当地公安部门了解案情进展,盼望案件早日告案。得到的回复总是:“有进展会通知被害家属的。”

他们四处打听获悉,事发后该熟人的父母即从当地搬到了七台河市。他们向警方告知了这个消息,自己也多次到七台河打探过。

一份由双鸭山市公安局于2007年作出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显示,该局已成立专案组去七台河公安局联系,对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全面搜集有关嫌疑人的详细信息资料,具备条件后立即实施网上追逃和发布通缉令。而这也是曹家人从公安获得的唯一一份书面文件。

之后案件又没了音讯。2010年,被害人家属自制了悬赏告示,在七台河市的多地贴发,对于提供嫌疑人下落和线索的人,付以5万元进行酬谢。滕先生回忆,因为家属自身没有执法权,当时告示上留的是双鸭山市公安局的电话,但此后并无任何线索传来。

2016年曹家人又到黑龙江省公安厅反映情况,但仍获悉网上查无通缉令。接访人员表示将再把情况反映回属地公安。

“30多年里为了早日缉拿凶手,我们被害家属四处贴缉拿罪犯告示,天天担惊受怕,有工作不敢上班。”曹益国称,从省公安厅回来不久后,当地公安打来电话让他提供嫌疑人的照片,这令他感到不解,因为在案发后,曹家人已经提供过嫌疑人的照片了。

因为时间久远,曹家人已弄不清案发的确切日期。滕先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只能确定是在该年6月14日的夜间或次日凌晨。

近日,应当地侦查机关要求,曹益国再次发送了一份嫌疑人的照片。据他介绍,在他与一名刑侦支队人员沟通时,对方曾表示,按照流程,现在仍需证实事发前双方存在矛盾。此外,他们还被通知重新到公安局做笔录。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范辰向中国新闻周刊介绍,仅有嫌疑还不能作为追逃的充分条件,“追逃的前提是符合逮捕的条件,首先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再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最后是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

范辰表示,如果已符合逮捕条件,但嫌疑人失联了,这时就可以实施网上追逃。从流程上说,公安应先要强制传唤有嫌疑的人,如果此人失联,则通过家属等进行传唤,之后再进一步升级措施。

一位地方刑警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通缉的前提是必须有确凿证据,证实某人有犯罪嫌疑。被害人一方也可以提供相关证据供公安机关求证。如果此人嫌疑上升到一定程度,为了找到人,公安就会进行内部布控。

中国新闻周刊在黑龙江省公安厅官网检索发现,目前黑龙江省厅尚无公布对上述曹家熟人的通缉令。

一名双鸭山市刑侦支队人员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此案仍在侦办。当地已成立了由多警种组成的调查组,“重视程度是史无前例的”。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编辑:曹静

关键词: 枪击案 警方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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