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反映,称自己是华洲城天峰小区业主,如今临近供暖,小区物业张贴通知,将物业费与暖气费捆绑,不缴物业费不收暖气费。
10月28日,记者来到位于西安市大寨路的华洲城天峰小区了解情况,正好碰到业主刘先生从物业办公室出来。记者询问小区缴暖气费的情况,刘先生告诉记者,他一直正常缴物业费,不太清楚暖气费与物业费是否有捆绑,小区的电梯内张贴了告示,也没有看到相关的内容。
记者在8号楼的电梯中看到,物业张贴了“关于2021年天峰小区冬季供暖冷水调试的通知”,其中特别提示“接热力公司供暖通知,需预缴暖气费后方可进行调试供暖”“请还未缴纳本年度物业费的业户及时缴纳物业相关费用”。记者在该通告中,也未发现暖气费收取与物业费捆绑的字眼,只是在通告第五条有提示业主按时缴纳物业费的内容。
“前几天去缴暖气费的时候,物业的人让我先缴物业费,我先缴纳了部分物业费,然后缴了暖气费。小区的电费现在是在网上缴,水费还是刷卡充值。”业主王女士表示,暖气费、水电费都属于物业公司代收的项目。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公司一位姓周的经理告诉记者,公司属于一级物业资质,不会违规将物业费与其他代收费项目捆绑,告示中的特别提示,只是单纯的提醒业主缴物业费,并没有说缴暖气费前必须先缴物业费。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肯定要收取物业费,业主前来缴暖气费的时候,工作人员查询发现拖欠物业费的,一般会借此机会提醒一下业主,可能有的人员跟业主沟通上经验不足,导致业主产生了误会。”周经理表示,该小区本年度物业费目前收取了50%以上,暖气费也已经收了70%左右。
对于业主反映的电梯广告收入没有公示的问题,周经理解释,小区中电梯广告是今年5月投放的,具体金额还没有结算完毕。按照10月1日新施行的《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经费使用情况,每年不得少于两次以书面形式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可以随时查询。物业方会在明年6月前对这些内容进行公示,业主也可以前来物业服务中心查询。
来源:三秦都市报
编辑:杨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