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继续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日前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示范基地推荐评选工作。符合条件的创业孵化基地(含创业大本营)、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可以向当地人社部门咨询申报,经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可获得50万元奖补。
据了解,申报基地的创业孵化成效应满足:在孵创业实体年均应不少于30户,每年新入驻创业实体不少于10家,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60%,入驻创业实体到期出园率总体不低于90%,近3年吸纳就业的人数年均不少于300人。
同时,为加强对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动态管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拟对福大怡山文化创意园、厦门跨境电商产业园、中达电商园、硒博士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闽南科技学院“筑梦空间”大学生创业园、黎明职业大学青创园、平潭台湾创业园等7家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开展复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