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银川市兴庆区法院执行局持续提升办案质量,用真抓实干为群众兑现真金白银,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共受理执行案件14618件,执结13205件,结案率达90.33%,执行到位标的32.59亿元,“3+1”执行核心指标位居全区前列。开展集中执行行动12次,出动干警800人次,现场查封涉案车辆30余辆、房产160余套,司法拘留64人次,拘传5000余人,搜查20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案件1件。
兴庆区法院结合案件执行实际情况,发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义务的典型案例,对当事人自动履行进行正向激励,建立解决执行难长效机制,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和现实情况,树立善意文明理念,在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降低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的影响。
代某帮肖某的车辆卸货时,因车辆车帮未插销固定,致使代某从车上摔下,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肖某向代某的家属刘某某赔偿2万元。后因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刘某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肖某支付各项损失合计46万余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2021年6月2日,该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联系肖某,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7月,肖某主动将其名下房产证交付法院,请求给予宽限期。因疫情期间货运司机收入不固定,该案执行标的较大,肖某确实难以一次性付清全部欠款,且主动将其名下房产证交付法院,承诺如期限届满未履行,可以拍卖其名下房产。执行法官综合考虑各方当事人利益和现实情况,给予肖某3个月宽限期。8月,肖某支付15万元,剩余款项于9月、10月分2次全部付清,该案执行完毕。
2021年,兴庆区法院共提交财产查询请求30213条,涉及案件14618件、被执行人28269人,涉案金额570179.7222万元,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5073人次、限制高消费8486人次。为鼓励被执行人及时履行义务,向27人发放自动履行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