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我市近日印发《关于印发重庆市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十四五”期间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并对小型水库实行区域集中管护和专业化管护。
水库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据了解,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建成水库3087座,其中96%是小型水库,97%建成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89%是土石坝。近年来,我市对2700多座小型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但随着时间推移,部分水库已超过或接近设计使用年限、年久老化,超标准洪水、强烈地震等自然灾害也导致工程不同程度损毁,陆续又有水库产生病险。
为深入解决水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小型水库管护力量薄弱,疏于日常维修养护、积病成险等问题,切实加强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工作,我市制定出台了该《方案》。
《方案》要求,重庆要在“十四五”全面完成存量216座和“十四五”增量病险水库的除险加固任务,建立水库安全鉴定和除险加固常态化机制。同时,强化水库运行管护,对于分散管理的小型水库,在管护机制上积极创新,实行区域集中管护、政府购买服务和““以大带小”等管护模式,对于大中型水库则要全面实现标准化管理,通过鼓励发展专业化管护企业等措施,提高水库管护能力和水平。
此外,我市水库信息化管理能力也将在“十四五”期间得到进一步加强。我市将建立健全重庆市水库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实现水库除险加固和运行管护等全过程信息动态管理。因地制宜推广应用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开展新技术应用试点,为水库安全运行提供技术支撑。
对于水库除险加固所需资金,《方案》也有明确规定。除继续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外,市级财政对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分区域给予补助;对新增承担公益任务的小型病险水库,按现行补助标准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给予补助,2年内未完成除险加固的不再给予补助;对小型水库监测设施建设分区域给予补助;逐步加大对小型水库维修养护的补助;支持区县统筹财政预算资金和一般债券保障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维修养护及雨水情测报和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