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纵横 >

合伙关系没解除能否分割财产(合伙财产的性质)

来源:法律解答 发布时间:2023-06-08 07:46:19

合伙关系没解除能否分割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伙关系没有解除的,合伙企业没有清算的,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不得请求分割合伙企业的财产;但是,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移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以此对抗善意第三人。

合伙财产的性质

合伙财产指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财产包括两部分:一是全体合伙人的出资,是指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二是合伙企业成立后解散前,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全部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的资产。

以现金或明确以财产所有权出资的,意味着所有权的转移,出资人不再享有出资财产的所有权,由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只能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收回出资的价值量。以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丧失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和管理权。合伙人退伙或合伙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

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按份共有。这种份额表现为一种潜在的份额,只有在分配合伙企业利润和退伙以及合伙企业解散时,份额比例才有意义,其作为各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割财产的依据。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