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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什么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是无效的呢?

来源:全球经济网 发布时间:2023-06-01 14:32:12

购房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1、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没有做预售登记

如果购房合同没有在房管局做过预售登记,那么在这种情况就补办购房合同比较简单了。购房者只需要将剩余的购房合同作废,与开发商重新签订即可。

2、购房合同已做预售登记,并办理按揭贷款

其实这种方法是最麻烦的,购房者不仅需要办理情况3中的手续,还要与办理按揭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新的购房合同将取代原来的购房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3、购房合同已经做过预售登记,未办理按揭贷款

在这种情况下购房者丢失合同的话,则需要在报纸上刊登购房合同作废声明(刊登声明的费用需购房者支付),直到期满之后,持报纸去预售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已登记合同;然后与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购房合同丢失有什么后果?

1、购房合同是公平公正合理买卖的协议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2、购房合同是买卖双方交易的重要依据

购房合同是购房者与开发商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它对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购房合同是存在着非常重要的法律意义。

3、购房合同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

不管不动产权证是否办理,购房合同都是重要且不可缺的,如果没有了购房合同,今后购房者若与开发商发生纠纷(比如房屋质量问题等问题),将不利于购房者向开发商主张权利。因此,购房合同至关重要,业主一定要妥善保管。

什么情况下签订的购房合同会是无效的呢?

购房者必须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购房合同才有效,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另外,如果有多位共有人的房屋在买卖时必须取得全部共有人的同意,否则该买卖行为无效。

房产与地产具有不可分割性,因此在房屋买卖时,必须同时转让该土地使用权。若卖方将房产、地产分开卖给不同的买受人,或者买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转让土地使用权,这种情况下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要有其法定代理人代签合同,因为他们是不能直接且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否则就是无效合同。如果你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购房合同,那么该购房合同自然就是无效的。

常见的购房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

1、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未经过购房者同意,卖家私自将房屋抵押或者出售给第三人。

2、开发商存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或者提供虚假的商品房预售许证蒙蔽购房者来进行房屋的买卖。

3、出卖人在房屋已经抵押或者已经出售的情况下,故意隐瞒事实将房屋再次出售给购房者。

4、开发商故意隐瞒购房者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5、购房者所购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严重格导致不能交付使用的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质量问题检验确实不合格。

6、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7、无故延迟交付房屋超过三个月的合理期限。

8、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一年内都无法办理房屋权登记。

9、未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同意,代理人私自出卖房屋。这里含父母擅自出让子女房屋的。 9、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里包含未成年子女私自签订买卖合同。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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