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不能被抵押
土地承包经营权能被抵押。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都可以进行抵押。但是抵押的财产必须是当事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性质是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用益物权性质的民事权利。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民法典中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现在随着时代的发展,包括现代化专业技术的进步,分层次开发土地成为了土地利用的新趋势,因为现在的地铁非常得方便,在利用地下通道开发地铁外,还可以开发一些地下的广场,所以土地的分层次开发是比较流行的。
三、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是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承包期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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