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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有哪些?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5-11 07:58:27

剥夺政治权利的方式包括:单独剥夺政治权利;与主刑共同适用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剥夺政治权利终生,也可以剥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或者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

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

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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