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盼,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31日,光山县法院执行干警在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梦扬的带领下,整装待发,闻令而动,开展了第十八次“豫剑执行”集中执行行动,向被执行人发起猛烈攻势。
吕某诉王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赔偿吕某各项损失共9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一直未主动履行给付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人及时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但王某仍未主动履行。本次行动中,承办人赶到王某家中,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明理,要求其尽快履行支付义务,王某仍不以为然,拒不赔偿,承办人依程序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截至17时,本次集中行动共拘传9人,拘留1人,执结案件4件,部分履行9件,到位金额37.05万元。
依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继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多措并举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失信行为,切实维护司法公信和法律权威,确保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兑现,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郝昱玮 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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