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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无小事,司法总关情。6月26日,河南省新野县人民法院上庄法庭成功化解一起合伙合同纠纷,妥善化解当事人双方矛盾纠纷,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原告韩某某、姚某某和被告陈某、姚某系亲戚关系。原被告在新野县歪子镇合伙经营宾馆生意。后因宾馆经营不善,二原告退出经营,双方签订了一份退伙协议。协议签订后,二被告陆续退换原告136000元,剩余218000元未及时退还,引起本次诉讼。
承办法官王坤亚在接手案件后,认为此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想要化解双方矛盾。王坤亚与被告电话联系告知其依法应承担的义务,被告一直不配合履行还款义务。王坤亚详细了解案件缘由后,组织双方到庭,经过法院判决后被告依然不履行还款义务,王坤亚向被告耐心讲解拒不支付欠款的行为性质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过多次调解,同时从情理法三方面着手,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双方亲戚关系为了合伙做生意影响感情不值得,劝解被告及时履行还款义务。最终,在法官王坤亚的耐心释法说理下,被告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双方握手言和。
据悉,新野法院上庄法庭将持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重从源头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供稿:王坤亚 胡晓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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