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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拍卖房子不够还贷款会怎么办?

来源:法制法律网 发布时间:2023-05-19 08:50:41

一、拍卖房子不够还贷款怎么办

拍卖房子不够还贷款是如果拍卖所得款项仍不够清偿债务,但债务人有其他财产的,法院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则裁定终结本次执行。但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还款时间和还款方式,并制定相应的还款协议,最后按照协议进行还款即可;司法机关会对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执行限制消费令,限制高消费,限制出行高铁等。

二、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1.房屋权属证书;

2.法院裁决拍卖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

3.拍卖成交合同;

4.法院确认拍卖结果的确认书;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或拍卖行开具的发票;

6.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三、房产拍卖有抵押吗

房产拍卖有抵押。拍卖房屋所得的钱用于清偿抵押债务,如果有剩余的,归抵押人所有,如果不足的,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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