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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投诉举报55万件

来源:辽宁日报 发布时间:2022-03-15 14:50:15

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高度出发,坚持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作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守消费安全底线,扩大高质量消费品供给,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去年我省市场监管系统共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5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有力促进了消费回暖、激发了消费热情。

严守消费安全底线 让群众安心吃放心买

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始终把守住进口货物疫情防控关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全过程全链条安全管控,实行市级政府集中监管首站定点冷库,对进入我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实行“批批检测、件件消毒”,累计入库进口冷链食品96.22万吨,检测255.7万件,消杀5696.7万件货物。强化非首站定点冷库管理,对844家第三方冷库实行信息备案,摸底调查2147个食品经营企业自建冷库。

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建设年活动。2021年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和有影响的食品安全风险事件。在守护校园食品安全方面,开展春秋开学季学校食品安全、学生集体用餐整治等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并责令整改1207家次,约谈441人次,撤换和更换食品原料供应商、供餐单位34家。聚焦餐饮消费新趋势,持续加大网络餐饮监管力度。以“网红餐厅”为重点检查餐饮经营单位1786家,责令整改391家。狠抓生产源头食品安全监管,以淀粉制品、调味品、其他食品、白酒四类产品为重点,实施小作坊产品专项整治,共检查小作坊4242家,责令整改522家,立案查处36家。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 活动,开展监督抽检13754批次。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实现16.3万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免费参保食品安全责任险。促进食品行业高质量发展,创建落实食品生产主体责任优秀企业37家,创建餐饮街、超市、餐饮单位等放心单位327家。

守护人民群众消费品质量安全。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车载卫星导航设备质量安全等重点消费品专项监督检查行动。以儿童玩具、成品油等100种产品为重点,开展省级监督抽查4605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75批次,不合格发现率8.1%。2021年,我省消费品质量总体合格率为91.07%。

守护民生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以密集场所电梯、供暖锅炉、滑雪场、旅游景区客运索道、公园和游乐园大型游乐设施及旅游观光车等设备为重点,开展针对性监督检查执法,全力保障节假日期间特种设备安全。在全国率先全域推行电梯检验检测改革,实行电梯检验检测全程录像,试点探索电梯专业化运营。实现液化石油气瓶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封闭运行,74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全部建立追溯系统,187万只气瓶纳入追溯体系。

规范消费市场秩序

严打违法违规行为

聚焦群众关注度高、违法违规问题多发等重点领域,开展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全系统查办案件2.9万件,罚没7769.8万元,移送公安机关110件。

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与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重点服务行业、城乡接合部、假冒伪劣多发的重点区域,以严肃查处一批违法案件为抓手,加大规范力度。墓园违规收费案、加油站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等案件入选市场监管总局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开展“网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网络违法行为。检查网站(店)45879个次,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219条,责令整改网站170个次,提请关闭网站6个,查处各类网络违法案件59件,全力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

围绕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广告热点问题,加强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先后开展“护苗助老”“神医”“神药”、校外培训、食品和保健食品、医疗美容服务、互联网等22项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遴选发布18起虚假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

强化民生领域计量认证监督检查。开展打击加油机作弊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检查加油站1921家,加油枪10832把,查处违法加油站15家。围绕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汽车、儿童玩具、消防产品等重点领域的强制性认证产品和自愿性认证活动,全年共检查各类获证组织930家。

强化消费环境建设

服务美好生活需求

省市场监管局以“互联网+”拓展消费者投诉渠道。依托全国12315平台,积极推进消费纠纷和解绿色通道建设,发展465家企业落实在线纠纷解决机制(ODR),实现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与经营者解决消费纠纷,维权成本大幅降低。

积极回应消费者诉求,开展12315工作效能评价,确保投诉举报信息顺畅流转,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构建社会各界共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格局。

同时,加强消费者的消费教育引导。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及时发布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及消费预警通报。组织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进社区、进校园、进乡镇”消费者教育活动,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消费品质量安全知识,解答消费者日常消费疑难。

责任编辑:FG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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