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消费 >

江苏发布2020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 343人涉非法捕捞罪获刑

来源:南京晨报 发布时间:2021-06-04 10:17:54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6月3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度江苏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白皮书,服务保障长江大保护、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等,成环境资源审判亮点。

全省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284件

据介绍,2020年全省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9284件,同比增加2.2%,结案9328件,同比增加0.05%。刑事案件中,涉环境污染类案件255件,涉非法捕捞类案件516件,涉野生动物保护类案件210件,涉非法采矿类案件157件,涉滥伐盗伐林木类案件67件,涉走私固体废物类案件6件,其他案件376件。民事案件中,涉农村土地资源类纠纷案件4752件、涉相邻环境纠纷案件137件、涉水电气热等资源类纠纷案件278件、涉环境污染纠纷案件108件、其他案件96件。

343人涉非法捕捞罪获刑

全省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坚持依法严惩污染环境、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破坏长江资源犯罪,推动长江流域绿色发展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持续形成高压态势,为长江流域禁捕提供司法服务保障。2020年判处涉非法捕捞罪刑罚人数343人,判处实刑223人,最高刑期有期徒刑3年,罚金总额1015100元,判决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5350252元。

2020年7月,省法院联合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关于依法严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确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禁捕,水生生物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被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中国政府网)全文转载。坚持最严格的水污染损害赔偿和生态补偿、修复标准,实现打击犯罪和修复生态并举。南京玄武法院在南京胜科公司非法排污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依法惩治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坚持“一地污染、全域修复”原则,积极促成各方达成“现金赔偿+替代性修复”的调解方案,涉及生态环境修复赔偿费用4.7亿元,替代性修复项目遍及长江江苏全段,确保生态环境及时恢复的同时促进企业绿色升级。

服务保障生物多样性

依法惩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依法审理涉濒危物种、生态破坏等相关案件,加强对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的司法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在戴某走私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案中,认定其走私象牙共计70段、重约563千克,案值约2347万元,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有力实践中国政府坚决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庄严承诺,彰显了依法惩治野生动物犯罪、斩断走私珍贵动物制品非法链条的坚定立场。2020年,全省法院有98件案件适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对涉及鹦鹉、陆龟、蜥蜴、玳瑁、象牙制品、犀牛角尖等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制品刑事案件作出判决,通过司法审判工作有效展示了中国政府坚决履行生物多样性保护庄严承诺的有力实践,充分展现了中国在全球生态保护方面负责任大国的国际形象。通讯员 沈法轩

南京晨报/爱南京记者 姚均祥

相关新闻

省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猎捕3351只灰头鹀 获刑还要赔偿百余万

通过QQ群自学毒鸟方法,猎捕三千多只灰头鹀,不仅被判刑两年多,还要支付鸟类资源损失一百余万。6月3日,江苏省高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一些案例引人关注。

2019年9月,被告人崔某通过QQ群学习毒鸟方法并购买播放器、药和面包虫准备猎捕灰头鹀供他人食用。同年9月中旬至11月中旬间,崔某明知灰头鹀系国家保护动物,亦明知该时间段系灰头鹀种群迁徙期间,仍多次到沭阳县高墟镇田地内,采用播撒拌药面包虫、播放鸟鸣录音以引诱灰头鹀啄食的方法进行猎捕,并将猎捕的野生鸟以每包100只或50只装袋放入冰箱。2019年11月12日,沭阳县公安机关查获其非法猎鸟行为,并从崔某家中扣押死鸟计3737只、面包虫2盆、播放器15个及充电器1个。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捕杀的鸟中3351只系灰头鹀,属于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简称“三有”动物),另386只鸟因形态不完整,无法确定其具体种属。崔某被抓获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涉案野生死鸟已被公安机关作无害化处理。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以非法狩猎罪判处崔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涉案野生鸟外观及声音本身具有美学等价值,其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更多灵感,非法猎捕行为侵害了社会公共的精神性环境权益。根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评估方法》及《陆生野生动物基准价值标准目录》规定,非法猎捕3351只灰头鹀,每只300元,合计鸟类资源损失费用计100.53万元。故判决崔某向社会公众公开赔礼道歉,同时支付鸟类资源损失费用100.53万元。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