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至2018年,被告人沈剑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其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明都纸业有限公司、遂宁市博华纺织有限公司等共计人民币90.8万元。
其中,2010年至2013年,被告人沈剑飞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在项目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5次收受川仪公司时任公用(国际)工程部副部长张某所送现金共计6万元人民币。
据张某证实,重庆川仪公司为了遂宁市污水处理厂设备供货及安装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和资金顺利拨付,先后5次送给沈剑飞人民币6万元。
判决书还显示,2011年底至2012年初,星宇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夏某邀请沈建飞共同成立遂宁市祥泰生物环保公司,二人商定沈建飞持有祥泰环保4%的股份而无需出资,经判定这些股份价值40万元。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豫ICP备20005723号-14
联系邮箱:29 59 11 57 8@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