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创业 >

当前滚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垡上茂森餐饮中心被罚款1000元

来源:新报观察 发布时间:2023-06-16 16:08:58


(资料图片)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北京垡上茂森餐饮中心被罚款1000元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垡上茂森餐饮中心。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市监处罚〔2023〕1415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垡上茂森餐饮中心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110115L25410113G工商注册号110115600010510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张**违法行为类型《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九)项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04日通过北京福乐行商贸有限公司处以每箱45元的价格购进,生产日期2022年09月02日,保质期180天,净含量:500毫升的“勇闯天涯雪花啤酒”一箱,一箱共12瓶,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大红门村北京垡上茂森餐饮中心店内销售;自2022年10月04日至2023年02月16日,共销售”勇闯天涯雪花啤酒“9瓶,余2瓶于2023年3月20日举报人所购买,销售时已超过保质期,销售价格是6元,违法所得12元;处罚依据《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保质期雪花勇闯天涯啤酒1瓶罚款:1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2元;罚款金额(万元)0.1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012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6-14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09-14处罚机关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阅读 隐藏边栏

发布日期:2023-06-16 14:50:37 所属分类: 头条

关键词: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