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招投标的流程及步骤
采购招投标的流程步骤如下:
1.采购人编制计划,报财政厅政府采购办审核。
2.采购办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委托手续,确定招标方式。
3.进行市场调查,与采购人确认采购项目后,编制招标文件。
4.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招标邀请函。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
7.在公告或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二、政府采购中标后多久必须签合同
政府采购中标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必须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
三、中标后有什么义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自己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转让或变相转让中标项目。中标项目的转让,是指中标人将中标项目倒手转让他人,使他人成为该中标项目实际上的完成者。中标项目的转让在实践中具有很大的危害性,使招标投标有名无实,对工程质量造成严重影响。从合同法律关系上讲,中标项目的转让属于擅自变更合同主体的违约行为。找法网提醒,中标项目虽然不能转让,但可以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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