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态 消费 创业 汽车 商业 房产 互联网 纵横 聚焦 快讯 热点 手机版
资讯 > 创业 >

虚假广告是指什么?反不正当竞争案例都有哪些?欺诈性交易方法有哪几种?

来源:法律解答网 发布时间:2023-05-15 09:18:10
不正当竞争行为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交易方法:包括4种:

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既是商标侵权行为,也是不正当竞争行为;

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3、擅自使用他人企业名称或姓名,使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了推销或者购买商品,采用行贿手段以获得竞争优势的行为。它与合法的“回扣”、“折扣”、“佣金”的区别在于,贿赂所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不在交易对方的正规账目中予以反映。

三、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者其他使公众知道的方法,对产品的质量、制作成份、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四、侵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所述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应知前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掠夺定价是指经营者以挤垮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构成掠夺定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需以挤垮对手为目的,同时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为条件。但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商品,季节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等原因而降价销售的商品等不属掠夺定价。

六、欺骗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经营者采用谎称有奖或者让内部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销售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产品,均构成欺骗有奖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巨奖销售是指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元的有奖销售行为。巨奖销售容易助长盲目消费,对中小企业是一种威胁,无形中破坏了公竞争的秩序,因而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业信誉是社会对经营者从事的经营活动所作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反映了经营者的商业形象,形成了属于经营者的一种具有财产内容的特定的信誉。诋毁竞争对手商业信誉的行为主体须为经营者,方式为捏造事实、散布虚假消息。经营者违反上述规定,给被侵害者造成损害的,均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FG003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所有文章、评论、信息、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2013-2020  高陵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2022016840号-34
 

营业执照
 

联系邮箱:920 891 263@qq.com     glxcb.cn    All Rights Reserved